公告日期:2026-04-03
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CAC专字[2026]0986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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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报告正文 1-2
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业绩承诺资产 1-5
减值测试报告
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CAC 专字[2026]0986 号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贵公司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编制减值测试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减值测试报告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审核工作,以对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审核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贵公司与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 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及《关于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四、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对外 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 人士承担任何责任。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天津市 2026 年 4 月 1 日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
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或“中环装备(原名简称)”或“本公司”)编制了本减值测试报告。
一、 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2 号)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环保”)持有的中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科技”)100%股权,发行股份购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持有的中节能(石家庄)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石家庄”)19%股权、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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