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陕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陕证监发〔2011〕104 号)的有关规定,现结合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的目标
(一)通过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树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公司形象,进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推动营造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诚信互利的氛围,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
化。
(四)加强培训,提高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进而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人和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其他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四、202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措施和日常工作
(一)根据监管规则要求,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密切关注国家、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监管规则,及时跟进,制定或修订投资者关系相关管理制度。
(二)加强能力建设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重点加强专职人员能力建设及外董履职支撑。一方
面,积极关注深交所、陕西局、陕上协等机构的培训安排,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实地调研,最新行业、战略、政策资料分享等多种形式强化外董履职支撑,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夯实基础。
(三)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6 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管要求,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公司重大事项等其他临时报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认真做好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重点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宣贯和管理,对各业务口、各子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诉讼、关联交易、重大合同信息,落实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标准和工作机制,如触发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条件的,按要求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并及时披露,对需履行持续性信息披露事项,做好信息披露的持续跟踪管理工作,完整、准确、及时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重要信息。
(四)组织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专项活动
1、组织筹备股东会,积极为中小投资者参会创造条件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召开股东会,规范股东会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做好登记、会议记录等工作;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积极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会创造条件;在股东会召开时,公司不向参会者披露任何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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