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5-0006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专审字[2026]第 5-00066 号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森生物)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已由沃森生物管理层按照规定编制以满足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翠玲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诗嘉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前后内容及变更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除单独客户层面能够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和损失金额证据的应收账款外,公司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常规风险组合和重大风险组合,在组合层面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其中,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最大的组合为常规风险组合。
针对常规风险组合,公司根据账龄迁徙率对历史损失率进行估计,并在考虑前瞻信息后对信用损失进行预测。公司原通过计算 3 年周期内应收账款各账龄段金额迁徙到 3 年以上的平均比例,假设 3 年以上违约损失率为 100%计算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
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客户总体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同时,公司强化应收账款清收管理,3 年以上应收账款回收率显著上升,当前状况与原估计的 3 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100%的假设产生了一定偏离。为更加合理、公允反映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对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回收率的影响,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水平,公司拟在沿用迁徙率模型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前提下,对常规风险组合的历史迁徙率计算周期进行变更,从基于 3 年周期内应收账款各账龄段金额迁徙到 3 年以上的平均比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基于4年周期内应收账款各账龄段金额迁徙到5年以上的平均比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假设各账龄段违约损失率均为 100%,同时参考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货币供应量增速、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等宏观经济指标重新测算调整前瞻性系数。
(二)会计估计变更范围
以上变更仅适用于常规风险组合。鉴于账龄超过 3 年且近期(通常为 1 年)已无交易的
应收账款的损失风险显著高于常规风险组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重大风险组合的划分标准和计提比例仍保持不变,按 100%计提。
(三)会计估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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