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153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 20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53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 20 名激励对象的 163.8957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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