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6)第 0000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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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6)第 000035 号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盈康生命董事会的责任
盈康生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盈康生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盈康生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盈康生命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 2025 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盈康生命《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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