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144 证券简称:宋城演艺 公告编号:2026-01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方案制定及实施程序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四、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按季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核定,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五、其他说明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施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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