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多年少有的外部冲击挑战和国内两难多难问题交织叠加的复杂严峻形势,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展现强大韧性。在一系列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政策的推动下,国内文旅市场保持活跃,呈现出理性繁荣的良好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政策导向和行业趋势,努力把握发展机遇,顶住市场压力保持稳健运营,主营业务根基扎实,现金流表现优异,轻资产拓展持续推进,上海、西安等核心项目表现突出,杭州项目筑底整固。公司第十三次荣膺“全国文化企业 30 强”称号,《上海千古情》入选第二批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在丰富文旅产品供给、促进文旅消费升级、带动区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5,759.80 万元,同比下降 6.61%;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767.05 万元,同比下降 2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8,454.15 万元,同比下降 23.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593.12 万元,同比上升 6.96%。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出
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依法合规行使职权,全年共组织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过
程严谨规范。董事会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号
2025年1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 1、《关于签订丝路千古情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1 2 日 二十二次会议 2、《关于调整已有轻资产输出项目委托经营管理费的
议案》。
2025年3月 第八届董事会第 1、《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 27 日 二十三次会议 2、《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5、《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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