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 7 月,本人经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宋
城演艺”)股东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期间(2025 年 7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胡宏伟,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财经作家,高级记者,曾任新华社浙江分社副总编辑、上海东方早报社副社长,现任澎湃新闻网生态内容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席,兼任浙商总会新媒体委员会执行主席,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战略企业家学院特聘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参与会议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
议。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做出独立思考和分析,审慎提出意见建议,本人对已出席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有反对、弃权或异议。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及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深入了解议题背景,积极参与讨论审议,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定期报告、项目拓展与公司重要战略部署、关联交易公允性等重大事项,审慎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恪守独立董事行为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专业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指导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
职,深度参与各项工作。期间,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并审慎评估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选聘程序。同时,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把握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成效,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监督与制衡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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