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成员组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批准融资方案以及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出借资金、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损失
财务核销、大额资产处置、大额对外捐赠或者赞助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结合党组织前置讨论结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经理层成员签订考核协议书;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抽查检查,并按公司负责人管理权限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十七)制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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