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所在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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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
纪律处分 6 人次。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29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4 年。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中兴华所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22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0 年。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 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起在中兴华所执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张小萍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质量控制制度
中兴华所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业务承接、人员委派、风险管理、独立复核、持续培训、定期检查等各方面管理制度,确保审计质量。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该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上述质量控制制度,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2.项目质量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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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严格实施多级项目质量复核机制。项目组内部实行三级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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