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玉明先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作为具备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玉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IMA)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会议的情况,其中通讯参会 2 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故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积极倾听与会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公司经营情况提出的问题,并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设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讨论并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年度审计与内部控制等情况,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充分、有效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与指导作用。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讨论并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及确认、绩效考核指标等事项,有效地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讨论并审议了公司年度、半年度经营概况,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与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及进展、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探讨和交流,《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三次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2025年10月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进场前沟通,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4.现场工作及与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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