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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香雪: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ST 香雪 公告编号:2025-039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8
月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偏离值累计达到35.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股价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预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3),于2025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于2025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除前述公告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预重整重大事项或进展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披露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未向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报告信息,公司将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2号),详见2025年8月16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4、公司预重整在持续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查,以及审计、评估与财务咨询等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预重整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也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因债务事项可能面临诉讼、仲裁和强制执行等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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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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