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陶剑虹)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简介
陶剑虹,女,195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中国医药公司广州医药采购供应站副主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现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368),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17)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履职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
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列席了股东会,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列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会议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7 7 0 0 否
股东会 3 3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在 2025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未组织、参加会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认
真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召开、参加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审阅涉
及会议事项的所有相关资料,并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占用风险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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