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6 年 4 月 2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德皓审字[2026]00002032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琪友、彭德处
审计报告正文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香雪制药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
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
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香雪制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
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
提供了基础。
三、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四、(二)持续经营”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
于香雪制药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6,032.4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217.08 万元;同时香雪制药还
存在大额银行借款逾期、面临多起诉讼事项、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
456,590.03 万元等财务风险。
2025 年 4 月 11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香雪制药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
重整的可行性为由,决定对香雪制药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香雪制药仍处于
预重整状态。
如上述事项或情况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八、(三)”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香雪制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收入确认;2.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三十七)所述
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 61。
2025 年度,香雪制药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59,540.73 万元。由于收入是香雪制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
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香雪制药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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