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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0:31:36 股吧网页版
天舟文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
成立于 2000 年,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中审华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合伙人 99 人,注册会计师 51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4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4年末,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600.88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081.7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华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
行政处罚 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
处分 2 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中审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

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
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评价,以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了审核评价。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4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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