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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9:07:42 股吧网页版
天舟文化: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作为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政旦志远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对政旦志远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资源配备、质量管理水平、审计工作方案、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评估,公司认为,政旦志远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机构信息

政旦志远成立于2005年1月12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为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42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741.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0家。

二、执业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资源配置

政旦志远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政旦志远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启有,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7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5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君,202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3
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3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业务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政旦志远建立了完善的业务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政旦志远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2、项目组内部复核

政旦志远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项目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并确认审计程
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3、独立复核

政旦志远针对本次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具有足够、适当的经验和权限的合伙人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政旦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4、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政旦志远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政旦志远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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