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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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调整
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
发行人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事项,本所律师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根据发行人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的
决议,发行人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
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未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经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期由发行人股东会授权董
基准日为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保护上市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
为 5.2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发行价格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 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
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发行人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
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60,019,704 股(含本数),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60,019,704 股(含本数)
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 (即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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