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9 18:07:41 股吧网页版
睿智医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6-0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 2829 号金科中心 A 栋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3 月 19 日 14:30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3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2 人,所持(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4,340,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780%。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38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53,191,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817%。

本次股东会无现场参会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4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34,340,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780%。

7、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WOO SWEE LIAN 先生主持,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489,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5%;反对 761,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8%;弃权 89,6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2,340,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01%;反对 761,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14%;弃权 89,61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352,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45%;反对 683,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8%;弃权 304,5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52,203,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24%;反对 683,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0%;弃权 304,5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6,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6%。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