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预算管理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面预算是在公司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对未来经营环境预测的基础上,以货币或其他计量形式反映公司预算期内生产经营、投融资、资本运作等经济活动的具体计划安排。执行全面预算可以为公司发展壮大、经营业务持续稳健提供良好的牵引作用,致力公司经营目标的高效实现。
第二条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发布、调整,有效地管控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资金运作,防范风险,推动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全面预算管理执行的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各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应当符合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加强战略与预算衔接,促进战略落地;坚持价值创造原则,科学配置资源,提高资源高效利用,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统筹协调原则:公司将协调公司资源,协同各预算单位的编制、做到全员参与,制造、采购和中后台部门的成本和费用预算必须匹配销售目标,各类预算应当相互匹配。
(三)经营效益原则:各单位编制预算要关注投入与产出分析,优先保障高效益项目,严控低效或无效支出。
(四)权责对等原则:明确预算目标,考核各环节的权益与责任,将预算执行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二章 预算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启动预算方案的编制,建立预算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工作中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的启动、组织和编制,下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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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协调和反馈等工作;各子公司及业务部门负责编制,接受公司及财务中心的指导、检查,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预算单位总经理负责对全面预算草案的重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预算草案科学、合理、可行,并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的要求。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
第七条 公司财务中心依据预算编制原则、目标要求制定具体的预算编制程序,下发至各公司及部门,各公司及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第八条 公司的预算编制以年度为单位,以上一会计年度实际状况为基础,结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战略规划、同时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变动、行业市场状况、产品竞争能力、内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对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编制相应的预算,并在此基础上汇总编制年度预算方案。年度预算需要与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方向保持一致,同时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满足公司支持经营发展的要求。
第九条 公司财务中心应当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选择或运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推动全面预算工作。确认编制方法和要求后,公司财务中心应当及时向各公司及部门下达预算编制通知,并加强对公司内部预算执行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
第四章 预算的审批和执行
第十条 公司预算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审核批准,由公司总裁办下达批复,各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认真组织实施,并将预算目标和要求进行层层分解和落实,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要将预算作为组织各项经营活动的依据与牵,做好预算的分期控制,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计划和成本费用的标准,加强日常分析和监督,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或偏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应对措施;异常或偏差可能对主要预算考核指标的执行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中心进行汇报。
第十三条 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重点加强重点业务的审批控制,及时制止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确保各项业务和活动都在预算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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