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51.SZ
注册资本 53,250.8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技公司 1 层至
3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号昌红科技公司 1 层至
3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焕昌
实际控制人 李焕昌
董事会秘书 刘力
联系电话 0755-8978556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 年 8 月 22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9 月 1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 403,618,988.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14 号《验资报告》。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1、2024 年 12 月 5 日,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许佳伟先生因工作安排原
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
进行,中信证券决定委派孔磊先生接替许佳伟先生担任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此次变更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范璐女士和孔磊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5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年 12 月 31 日止
由 2、2025 年 9 月 26 日,原委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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