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ST 动力 公告编号:2026-034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10.4.18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包含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9.4 条第(六)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0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
第 10.4.1 条第六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每月披露一次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该月首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该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9),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10.4.1 条第(六)项规定:“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10.4.18 条
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因触及第 10.4.1 条第六项情形其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如公司 2026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且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10.4.1 条第(六)项规定:“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1、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全面梳理内控缺陷,强化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审计监督,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重点规范对外投资、资金支付、应收款项、财务报表编制列报、财务核算等关键环节,保障内控有效执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2、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的全面自查与优化工作,在执行层面,确保已整改事项、已修订完善的制度、流程得到有效执行;在监督层面,公司审计委员会
要求公司管理层深入剖析内控缺陷成因、抓紧时间整改并切实汲取教训。针对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积极吸纳制度建设、流程优化、风险识别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推动内控管理向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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