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谢思敏,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日本神户大学法学硕士和日本神户大学私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任教,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优加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民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2025年9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相关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现场/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讯方式参加 缺席次数
次数
谢思敏 8 8 8 0
1.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 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3. 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2、董事会换届事项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 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管薪按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