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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14:46 股吧网页版
ST新动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5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会计、审计专长,独立、勤勉地履职,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在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时,会提前了解各项议案背景资料,认真把控风险并进行提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胡文晟,男,中国国籍,曾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MD)、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深圳部董事总经理(MD),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信诺资本(机构主体:深圳市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相关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以现场/通 缺席次数

讯方式参加

次数

胡文晟 4 4 4 0

1.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 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3. 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2、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齐龙龙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3、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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