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拟被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高创亚洲(江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亚洲”)拟与常州市金坛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签订《常州市金坛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拟与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签订《资产收购合同》,将位于金坛区指前镇社头集镇镇东路 188 号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本次拟被收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55552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合计约 8016.25 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建筑
面积为 7921.35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CZ0100298;无证房产 94.9 平方米),拟收储价
格合计约为人民币 3700 万元,最终金额以高创亚洲与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拟被收储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常州市金坛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本次拟被收储土地位于金坛区指前镇社头集镇镇东路 188 号,土地证号为坛国用(2006)第 0707071 号,收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55552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面积为 8016.25 平方米,其中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为 7921.35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CZ0100298;无证房产 94.9 平方米。上述房屋资产包括附属及装潢。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其他第三人权利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收储金额在根据当地土地收储补偿标准,参考市场价格及各方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交易定价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常州市金坛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
1、协议主体
甲方:常州市金坛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乙方:高创亚洲(江苏)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人民政府
2、协议主要内容
(1)丙方负责地块收储的前期调查工作,负责收购补偿方案的制定、收购资金的筹集,确保收储地块产权清晰、补偿到位。
(2)丙方负责督促乙方完成被收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被收储地块范围的土壤符合环保要求,并提交区环保审查意见。
(3)甲方收回乙方一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构、建筑物所有权。地块土地证号为:坛国用(2006)第 0707071 号,宗地面积为 55552.00 ㎡,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产证号为房权证村镇字第 CZ0100298 号,建筑面积为 7921.35 ㎡。
(4)乙方、丙方按资产收购合同约定交接该地块及所涉及的土地权属、房产权
属(不动产权证)原件,并配合甲方办理权证注销手续。
(5)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在权证注销手续未办结之前,乙丙双方未交接,地块所涉及的水电、燃气、通讯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已腾空的房屋等由乙方负责管理,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权证注销手续办结后,由丙方按乙、丙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接受乙方交付的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乙丙双方完成交接后向甲方出具加盖双方印章的交接确认单;收回的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由丙方负责管理。
(7)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丙方完善收储程序,本合同的签订仅为完善用地手续,不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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