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4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 2020 年 2月 11 日向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发出了《关于对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111 号),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现就 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请说明你公司尚未聘请 2019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原
因,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后续相关计划安排及其可行性。
回复:
公司在 2019 年 11 月已经启动 2019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工
作,审计机构也于 2019 年 12 月对公司进行了详尽的尽调工作。在春
节前,公司与审计机构已经就聘任、签署相关合同事宜进行了计划安 排,原计划是在春节后尽快推进合同签署工作。但受到疫情影响,公 司大量外地人员无法返京,暂时无法恢复现场办公,只能在家开展部 分工作,审计机构也面临同样的问题,目前合同签署工作进展缓慢。
我公司目前正在与审计机构进一步沟通,希望尽快落实合作意向, 推进合同签署流程工作,尽快完成审计机构聘任工作。
问题二、 请结合关于上述问题的回复、编制年度报告的进展以
及尚需进行的审计等工作,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 露 2019 年年报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我公司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由
于我公司部分员工为湖北籍员工,受疫情影响,返工会较为困难。同时,公司在全国各地有在建项目,在湖北地区有下属分支机构及长期的业务合作项目,受疫情影响,审计机构难以保证在计划期限内完成现场审计和项目访谈工作。公司正在组织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如年度结账及编制财务报表等工作,但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目前确实存在无法按原预定时间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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