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2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进展
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近日收到海外受理法院送达的关于
新赛浦与 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中文名称:亚洲基什
海路油田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亚基公司”)合同纠纷的《最终仲裁裁决》《补充仲裁裁决》,法院裁决亚基公司向新赛浦支付本金 565.10 万欧元、债务延迟支付赔偿金以及因仲裁庭费用、律师费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同时,新赛浦也应向亚基公司支付部分律师费损失。
本项仲裁裁决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
2、案件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新赛浦就与亚基公司的合同纠纷事宜向海外受理法院提起仲
裁,请求亚基公司支付尚未偿付的款项约 565.17 万欧元,关于案件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
及公司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仲裁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6 月,新赛浦收到海外受理法院送达的《最终仲裁裁决》《补充仲
裁裁决》,法院裁决如下:
1、关于索赔,被申请人(亚基公司)须向索赔人(新赛浦)支付 565.10 万欧元;
2、关于债务延迟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亚基公司)须向索赔人(新赛浦)
支付 5,651,010 欧元自 2019 年 2 月 28 日起至仲裁裁决执行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2%计算延迟支付赔偿金;
3、被申请人(亚基公司)向索赔人(新赛浦)支付因仲裁庭费用及律师费用产生的损害赔偿;同时,索赔人也应向被申请人支付部分律师费损失。
三、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有关公司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人民币 243.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Final Arbitration Award》;
2、《SUPPLEMENTALARBITRATIONAWARD》。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2 日
附件一: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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