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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4 17:07:01 股吧网页版
新锦动力: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0 日以邮件或其他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王艳秋女士现场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140.7500 万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吴文浩、杨永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40.7500 万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吴文浩、杨永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
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7.4350 万股;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7.5000万股。同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之后,有 2 名激励对象放弃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拟作废前述 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合计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因此,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4350 万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500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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