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允性与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承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订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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