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6
第三章 股份......6
第一节 股份发行......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8
第三节 股份转让......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0
第一节 股东......10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4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6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9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21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23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7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32
第一节 董事......32
第二节 董事会......36
第三节 独立董事......4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6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49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51
第二节 内部审计......5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7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58
第一节 通知......58
第二节 公告......59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5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5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61
第十章 修改章程......64
第十一章 附则......6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北京恒泰艾普石油勘探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北京恒泰艾普石油勘探开发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73370273Q。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31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2,220,000 股,于 2011 年 1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总
股本为 88,880,000 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NEW JCM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01 室,邮政编码:
10009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3,937,707 元。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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