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丹)
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行使职权,按时出席公司2025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为燕山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国家重点学科)博士,曾担任河北省科技特派员,主持完成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项目2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其中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多次参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河北省重点基础研究项目、河北省重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现为衡水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讲师。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查;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专业建议;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与经验,以严谨的态度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会议的召集程序、决策机制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相关决议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
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董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姓名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赵丹 11 0 11 0 0 否 5
(二)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集并出席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议案
1、《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2025 年 03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月12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 2、《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 04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3、《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月23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4、《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 年 05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