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0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出于谨慎性考虑,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莉斐、王艳秋、于雪霞、吴文浩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为充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1、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1.2 万元/月(税前);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1.2 万元/月(税前);
(3)除外部非独立董事外,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发放办法
1、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及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津贴及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除外部非独立董事外,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工作内容,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奖金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可综合参考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结合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非独立董事、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者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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