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锦动力”)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不再适用,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因内部控制制度失控造成公司财产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导致失真的情形。自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至本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事项。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所属的具有控制权的全部子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单位均为:包括公司本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及付款、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重点关注对内部控制目标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业务与高风险领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效率和效果。
1、组织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并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内控执行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以有效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建立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保证了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
2、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的雇佣原则,明确招聘条件,提高招聘过程的透
明度。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构建分层分类、精准赋能的人才培养体系。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与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岗位价值及个人贡献相匹配的薪酬激励体系,坚持市场化、规范化、公平性与激励性并重的原则,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导向,综合考虑行业水平、区域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薪酬体系对核心人才的吸引、保留与激励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保障员工与企业共同长远发展。
3、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控制涵盖了会计工作规范、内部稽核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公司在财务核算方面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批准、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人员分工进行,充分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能;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