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5-06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 11 月 14 日,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
简称“申请人”或“债权人”)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航钛”或“子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四川新航钛与新研股份协同重整并实施集中管辖。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时点,四川新航钛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债权人对四川新航钛重整申请的文件,四川新航钛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四川新航钛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及四川新航钛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工作,若后续四川新航钛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正式文书,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四川新航钛的重整申请,公司及四川新航钛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一、四川新航钛被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负责人:卜俊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11885685H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 59 号尊城国际 1 栋 1 单元 4 层、5 层
经营范围: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目的及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025 年 11 月 14 日,申请人以四川新航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
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四川新航钛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四川新航钛与新研股份协同重整并实施集中管辖。
3、申请人与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四川新航钛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灵杰园区)
3、法定代表人:皮光明
4、注册资本:21,213.4069 万元
5、四川新航钛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科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万元) 160,818.35 149,382.85
净资产(万元) -55,937.38 -65,592.38
科 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万元) 12,534.45 3,290.16
营业利润(万元) -26,155.68 -9,634.24
净利润(万元) -28,391.92 -9,780.67
三、四川新航钛被申请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如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四川新航钛的重整申请,则有利于统筹协调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偿债资源、保障工作效率、保全公司的核心资产,进而维护公司的重要经营资产,最终实现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整体化解债务危机的目标,保障债权人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企业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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