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6-02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6年4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营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效能,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公司章程指引》(新国资企改〔2024〕312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重整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变更等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章程修订前 章程修订后
1.6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 人 民 币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90,421,031
1
1,495,645,923 元 元
3.1.6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3.1.6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3,290,421,031
2
1,495,645,923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4.6.9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4.6.9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
3 长(公司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
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五章 公司党委
5.1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
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
下简称“党委”)。同时,企业设立纪检
监察机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2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
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
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5.3 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一般为 5 至 7 人,
设党委书记 1 名,党委副书记 1 名。
4 新增内容 5.4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
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
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
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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