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6-02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50.8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2%,涉及激励对象 87 人。
(二)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50.80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87 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总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0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 2.04%。其中,首次授予 2,700.00 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0.0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 1.83%;预留授
予 300.00 万股,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0.0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 0.20%。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三)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14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含子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五)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2元/股。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七)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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