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发展需要,规范总经理办公会运行机制,完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制度,确保经营管理层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求,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职权、组织经营管理层开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主要议事和决策形式,主要研究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时,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层副职召集和主持。为及时研究解决日常经营管理中情况和问题,总经理决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不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四条 经营管理层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忠实义务和勤勉尽责义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党委会和董事会决定、决议和部署的工作安排;
(二)审议、决定与有关合作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三)审议、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具体工作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审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的方案;
(五)审议、决定公司拟投资项目前期的立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
(六)审议、决定公司税务代理、专项业务律所、招标、信用评级、风控、咨询、设计、策划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选聘及法律顾问的选、续聘事项(除聘用或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
(七)审议、决定办理公司日常经营中的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等事项;
(八)审议、决定各全资、控股企业需向公司提交的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工作事项;
(九)审议、拟订公司内部改革发展方案、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等,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党委会、董事会决定组织实施;
(十)审议、拟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固定资产),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投资方案,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
(十一)审议、拟订公司的资产(股权)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案,审议公司资产(股权)的转让、重组、增资等资产(股权)的处置和债权处置,审议公司对外向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事项,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二)审议、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经公司党
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三)审议、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超出年度预算的公司内部借款,依据公司有关财务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十四)审议、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五)审议、拟订除公司高级管理层人员以外的公司干部员工的薪酬制度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十六)审议、拟订公司的融资方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七)审议、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八)审议、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请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决定;
(十九)审议、拟订公司开展新业务、成立子公司、分公司意见方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审定;
(二十)审议、拟订公司股票减(增)持工作方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审定;
(二十一)审议、决定全资控股企业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建议目标;
(二十二)审议、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二十三)审议、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二十四)审议并决定一定金额的对外捐赠事项,根据议事范围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二十五)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二十六)听取经营管理层副职,各部门、各全资、控股企业等有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二十七)需要向公司党委、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十八)由经营管理层副职提请的需要会议研究讨论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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