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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3:04:32 股吧网页版
*ST新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文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孙文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文磊,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
博士学位;1983 年 8 月至 1986 年 10 月在新疆天山汽车厂工作;1986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新疆工学院从事教育工作,担任副教授、教授;2000 年 12 月至
今在新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从事教育工作,担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2023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亲
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孙文磊 8 1 8 0 0 否

2025 年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本人
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出席了 1 次股东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全部参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聘任总经理、变更董事以及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年审工作的主要问题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本人了解到公司内审工作具体情况,以及内审中的主要问题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年审方面就 2024 年度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要求会计师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由于工作原因,主要通过阅读公司文件、参加网络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现场工作并进行实地走访企业合计 7 天,其余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证券部和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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