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秀强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A 股 154,773,869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97 元,共计募
集资金人民币 923,999,997.93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9,832,200.37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4,167,79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10092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49,600.00 918.64 1.85%
BIPV 玻璃及 BIPV 组件生产线项目 24,800.00 3,729.82 15.0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616.10 103.42%
合计 92,400.00 23,264.56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原项目利息,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注销该专项账户。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了更好地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7 年 6 月 30 日
BIPV 玻璃及 BIPV 组件生产线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7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前期已经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的实施上更加谨慎。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该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7 年 6月 30 日。
2、“BIPV 玻璃及 BIPV 组件生产线项目”是公司基于宏观经济、公司发展
战略等因素确定,前期已经经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