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麦耀华)
本人麦耀华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麦耀华,男,1976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主要工作经历:2008 年 1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首席技术官;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河北大学教授、博导、光伏技术研发中心主任;2016 年 9 月至今任暨南大学
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院长;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暨南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脉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股东会及董
事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姓 出席股东会 次未亲自参
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数 加会议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次数
麦耀华 8 8 0 0 3 否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各项议案背景及相关信息,为董事会决策作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等各类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法定程序,决策流程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决策情形。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 1 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指标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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