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北京
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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