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五月
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8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数控”、“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分析及讨论,针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核查,对问询函中所有提到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同时按照要求对《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贵所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本回复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粗):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及本问询函回复的修订与补充
目录
目录...... 3
问题一、 ...... 4
问题二、 ...... 86
问题三、 ...... 114
其他事项 ...... 180
问题一、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005.69 万元、-
6,434.74 万元和-9,071.74 万元,其中 2022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40.98%;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3.13%、2.58%和 0.35%;期间费用分别为
48,472.89 万元、51,930.52 万元和 59,310.9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66%、31.78%和 35.66%。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数控系统核心配件(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电器元件、连接器等)、机器人与智能产线核心配件(主要包括机器加工设备、机械装备等)、电机核心配件和机床及机床核心配件。最近三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占比均低于 10%,且 2021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无机器人与智能产线核心配件供应商。最近三年均存在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形,佛山登奇伺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伺服科技)为唯一一家连续三年均进入前五大的客户。伺服科技为发行人联营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互为供应商与客户,并于 2020、2022 年向发行人租赁房屋。最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05%、41.76%和 46.65%。公司其他业务中的教育教学业务主要是与全国职业院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大力推进与本科职业教育的产学研合作。发行人及子公司持有华中数控云管家 APP 软件等
著作权 6 个。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 800 万元,为电影投资款。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原材料价格、收入结构、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扣非归母净利润及销售净利率下滑的原因以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相关因素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2)期间费用增长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销售、研发投入取得的成果;(3)结合上游原材料供应情况、国内外供应商竞争格局、发行人主营业务原材料库存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较低、频繁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相关原材料供应是否稳定,以及 2021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无机器人与智能产线核心配件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销售产品或服务具体内容、销售金额及占当期销售金额的比例、定价方式以及是否公允、预收款政策、信用政策和账期、回款情况及坏账计提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成立时间、开始向发行人采购的时间等情况,并说明客户是否稳定,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5)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关联方伺服科技销售和采购的产品内容,说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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