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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37:26 股吧网页版
华中数控: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王栋)

本人王栋作为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 年度工作中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重要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秉持独立判断、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栋,中国籍,男,1973 年 7 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计算机系和北京大
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4 年至 1996 年任浙江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技
术经理;1996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技术总监、
董事;2005 年 3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2 年 1 月
至 2016 年 4 月任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1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
东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2024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63 项议案;本人参加
董事会会议 17 次,其中现场出席 10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7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
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股东会,审议了 24 项议案;本人参加股东会 8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在任期间,公司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
情况。召开的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专门的讨论,对所有审议的事项均作出了客观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换届后担任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参加审计委员会 8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1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换届选举董事、聘任高管、高层人员绩效考核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类会议现场办公,扎实开展履职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方面。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邮件和即时通讯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能够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并基于专业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
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董事及相关工作人员持续强化与独立董事的常态化沟通,积极落实各项配合保障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定期组织专项沟通会议,向独立董事全面详述公司研发布局、供应链运营、业务经营及市场发展等关键板块内容,确保独立董事及时、完整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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