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2
第三章 预算管理制度 ......5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8
第五章 费用管理制度 ......11
第六章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12
第七章 存货管理制度 ......14
第八章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16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制度 ......18
第十章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9
第十一章 税务管理制度 ......20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20
第十三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22
第十四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2
第十五章 附则 ......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各项具体财务核算及其管理工作制度化,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为经营活动提供决策支持。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
第三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
第六条 公司的事业部及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第七条 公司对所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实行财务垂直管理,分支机构、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委派和调遣,直接对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岗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财务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
查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2、负责审核公司重要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负责,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
3、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4、根据总经理授权,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对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负责拟定公司年度财务决算。
5、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做出决策。
6、负责与金融机构、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报告与沟通。
(二)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权限:
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营销策略、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筹融资、抵押担保、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业务流程再造等涉及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2、财务机构建立及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财务收支审核权:审核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商品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销。
4、财务风险管理权:加强风险管理,审核诉讼赔偿,严禁设置账外资产,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实施等。
5、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维护资金安全;审核公司各经营部门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各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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