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与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与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的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股东大会”统一规范表述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等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
(二)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等。
(三)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1、完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
2、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3、在董事会中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七名变更为八名;
4、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等。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关于修订、制定与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与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是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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