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四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合计903.516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第三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4年2月2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第四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四期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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