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1、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为 9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无绩效薪酬。
2、公司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为 9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无绩效薪酬。
3、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由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并参照同行业和同等规模企业,每年核定一次。基本薪酬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2)绩效薪酬是指完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获得的风险责任报酬,与公司的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岗位绩效等指标挂钩。
4、内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按照考核周期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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