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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04:31 股吧网页版
先锋新材: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1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梦幻新材料的交易情况

(一)与梦幻新材料交易的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嘉兴市梦幻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前全资子公司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丰泰”)向嘉兴市梦幻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幻新材料”)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后公司出售了嘉兴丰泰 100%股权,并与梦幻新材料签署了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易对价的支付安
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发布于巨潮资
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进展公告》。

(二)与梦幻新材料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嘉兴市梦幻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当日,公司与梦幻新材料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二次补充协议”)。

(三)二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嘉兴市梦幻新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出售方: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丰泰”)

以下甲方、乙方合称为“双方”。

鉴于:

1、乙方与嘉兴丰泰于2024年12月18日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以下称“原协议”),嘉兴丰泰向乙方出售以下资产(标的资产):浙江省嘉兴港区外环西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南角(土地使用证号:平湖国用(2012)第21_0388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6263.60㎡)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涉及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嘉港字第00165693号、房权证嘉港字第00165694号)。资产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4,605,849.00元。乙方按此协议约定向标的资产出售方支付转让款1800万元;

2、甲方、乙方与嘉兴丰泰于2025年3月20日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称“一次补充协议”),由于甲方将嘉兴丰泰100%股权出售给第三方,因此乙方尚需向嘉兴丰泰支付的转让尾款16,605,849.00元改由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具体付款条件仍遵循原协议约定;

3、《原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已经达成,乙方于2026年4月23日向甲方支付800万元。截至本协议签订日,乙方尚未向甲方支付的转让尾款余额为
8,605,849.00元。

现本协议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标的资产转让事宜,签订本补充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易对价支付安排的补充约定

1.1 关于乙方尚需支付的转让尾款8,605,849.00元,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付清。

1.2 甲方及其全资子公司租赁标的资产的,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再支付租金,待乙方如1.1条所述支付余款时一并结算,具体约定由实际承租方与乙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条 本补充协议的生效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与奇幻新材料的交易情况

(一)与奇幻新材料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出售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与嘉兴市奇幻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前全资子公司嘉兴丰泰向嘉兴市奇幻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幻新材料”)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后公司又向奇幻新材料出售了嘉兴丰泰 100%股权,因此与奇幻新材料签署了关于不动产资产出售的补充协议,重新对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资产过户进行了补充约定。后奇幻新材料向公司支付了不动产交易对价的第
二笔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6 月 26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公告》《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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