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4:04:48 股吧网页版
先锋新材:关于2025年度收取关联方担保费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收取关联方担保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
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公司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投资”)及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弘业”)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
民币的银行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每年担保费率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的 2%。先锋弘业、开心
投资、卢先锋同意并自愿以全部自有资产向先锋新材(基于其向开心投资、先锋
弘业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发布于巨
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卢先锋及其配偶持有的先锋弘业 100%股权、先锋弘业持有的开心投资 100%股权已全部质押给公司,并办理完成了股权质押的工商登记手续,作为反担保增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后公司根据进展情况披露了《关于部分关联担保贷款未完成展期暨关联方违反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关联担保责任终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2025
年 2 月 17 日、2025 年 7 月 24 日、2025 年 9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二、2025 年度关联担保费用收取情况

单位:万元

2025 年期 2025 年度担保费 2025 年度偿还累 2025 年期末应

被担保方名称 初应付担 用累计发生金额 计发生金额 付担保费余额 已偿还时间
保费余额

开心投资 0.00 37.50 37.50 0.00 2025 年 9 月

先锋弘业 0.00 31.50 31.50 0.00 2025 年 9 月

合计 0.00 69.00 69.00 0.00 -

三、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收取关联方担保费情况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先锋弘业及开心投资 2025 年度应付担保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开心投资及先锋弘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收取关联担保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关联担保费用的收取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担保各方的规定及约定,符合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收取关联方担保费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