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沪 74 民特 28 号,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多虚拟”)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撤销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做出的终局裁决《裁决书》(上国仲(2025)第 1729 号),上海金融法院已经受理该申请并于近日作出裁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刘召贵先生就其与立多虚拟股份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正式提交仲裁申请,2025 年 6 月11 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经审查后正式立案,案号为上国仲(2025)第 1729 号。
2026 年 1 月 20 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
具了终局裁决《裁决书》(上国仲(2025)第 1729 号)。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就本次裁决的相关结果进行了披露。
上述裁决书生效后,因立多虚拟未主动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刘召贵先生委托律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国仲(2025)第 1729 号裁决,苏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 2 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6)苏 05 执 309 号。该案
执行过程中,发现立多虚拟已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撤销申请案号为(2026)沪 74 民特 28 号,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暂停强制执行程序,等待撤裁案件处理结果。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沪 74 民特 28 号,上海金融法院认为申请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之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
申请费人民币 400 元(已预交),由申请人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召贵先生未收到依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上国仲(2025)第 1729 号)裁决结果应得的相关款项,刘召贵先生委托律师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上国仲(2025)第 1729 号)的终局裁决。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所涉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告所涉事项为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的股份转让协议纠纷而产生,
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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