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 号院 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7
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管连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4 人,代表股份 302,144,36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53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8,379,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0 人,代表股份 13,764,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0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2 人,代表股份 28,179,32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414,91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0 人,代表股份 13,764,4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087%。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347,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
反对 6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2%;弃权 1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2,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28%;反对 6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65%;弃权 1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347,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
反对 69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0%;弃权 1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82,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28%;反对 69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0%;弃权 10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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